国家药监局网站近日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将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配方颗粒等列入网络销售禁止清单。不过,北京青年报记者11月8日注意到,仍有一些网店打着“代购”的名义在售卖一些知名医院的“院内制剂”,部分月销达到百单以上。
禁止网售药清单新增两类
(资料图片)
日前,国家药监局对《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禁售清单分为“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和“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两大类。包含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和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以及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等用药风险较高的品种。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根据2019年12月施行的《药品管理法》,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均已禁止通过网络销售,此次新增的主要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配方颗粒两类药品。
仍有人在“代购”院内制剂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所谓医疗机构制剂又被称为“院内制剂”或“内部药”,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并未正式获批供应市场。
而在北京,很多院内制剂都成了一些知名医院的“明星药”。如北京医院的内部药维生素E乳,301医院的复方鱼肝油滴鼻液,协和的硅霜、棕铵合剂、乳核平颗粒,北医三院的鼻炎三号,西苑医院的复方酸枣仁膏肤乐霜、润喉清咽合剂、创伤乳膏,儿研所的肤乐霜、硅霜一号、双黄祛湿洗剂等。
这些院内制剂基本都需要医生开具处方,才能在医院药房内购买,而且仅限本院。虽然部分医院将如维E乳、硅霜等涂抹类的院内制剂研发出有一定功效的化妆品产品,但部分也只在院内或指定商家销售。而这部分院内制剂的“明星药”购买途径并不多,甚至出现了代购黄牛产业。
虽然官方已经拟将院内制剂列为“网络禁售药”,但北青报记者在部分电商平台和二手平台上看到,部分医院代购仍旧活跃。其中,在某电商平台有卖家干脆以“北京儿研所肤乐霜代购”为店名,而有卖家代购某知名外用涂抹类的院内制剂月销售达到百单以上。还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分享,如何通过网络问诊买到北京一些知名医院院内制剂的经验。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是一些皮肤类外用院内制剂也均为处方药,如果没有通过医生问诊就擅自用药,存在一定风险。但也有观点认为,建议药品分级管理,对于部分外用、用药危险系数不是很高的院内制剂,可以考虑有条件放开。
已有院内制剂网售被叫停
事实上,通过互联网问诊销售院内制剂一事,此前已经有一款“明星药”提前被叫停了网上销售。
今年6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低浓度硫酸阿托品眼用医疗机构制剂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医疗机构不得通过互联网诊疗开具本品处方及调剂。《通知》下发后,今年7月下旬,兴齐眼药全资子公司沈阳兴齐眼科医院宣布,该院互联网医院暂停处方院内制剂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患者如有需要可至兴齐眼科医院实体医院开具处方。此前,兴齐眼药于2019年1月拿下0.01%阿托品滴眼液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成为业内首家。此外,何氏眼科、欧普康视也相继宣布,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在互联网医院的销售暂停,患者需到医院就诊时凭处方购买。
中药配方颗粒禁网售影响不大
不仅是院内制剂,另一类被拟禁止网络售卖的中药配方颗粒此前也早有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是由中药饮片按传统标准炮制后经提取浓缩制成、供中医临床配方用的颗粒。有部分药企认为,中药配方颗粒禁止网售对市场影响并不大。因为中药配方颗粒本就是处方药,根据医嘱才能开出来,平时喝的感冒药颗粒属于冲剂,是中成药。
去年2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也明确,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在去年11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就已经明确,须经审批或备案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方可使用中药配方颗粒。公立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文/记者 张鑫
统筹/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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